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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新·个人所得税法草案·不只是提高免征额
发稿时间:2019.04.04 浏览次数:140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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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于6月19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于6月29日在中国人大网首次公布,开始为期一个月的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亮点进行解读。


  个人所得税法草案的亮点


  一、完善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将第一条修改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条)


  二、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


  按照“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的要求,结合当前征管能力和配套条件等实际情况,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居民个人按年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同时,适当简并应税所得分类,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调整为“经营所得”,不再保留“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该项所得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采用分类征税方式,按照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二条)


  三、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一是综合所得税率。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并优化调整部分税率的级距。具体是: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第三条、第十六条)二是经营所得税率。以现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率为基础,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适当调整各档税率的级距,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第三条、第十七条)


  四、设立专项附加扣除


  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第五条)


  五、增加反避税条款


  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参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反避税规定,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第六条)


  律师观点


  一、此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不仅简单的改变了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断标准(一年改为183天),更借鉴国际惯例,明确引入了居民个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概念。此举便于税收和有关税收协定的贯彻执行,同时有利于国家形式税收管辖权,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


  二、此次实行综合征税是第一次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也是个税体制首次朝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向去改,而不像以前只是简单提高起征点和完善税率。值得一提的是草案不仅实行综合征税,还将居民个人纳税人综合所得从以往的按月计算改为按年合并计算,有助于居民平衡各个月的收入,避免出现税务负担的波动。


  三、草案对于税率结构的优化调整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方面是针对综合所得税率,扩大低税率的级距,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率,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是则体现出对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的利好,调整高档税率级距,将会极大刺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对于很多中小城市和中低收入人群来说,这才是实实在在的降税。


  四、草案将大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费用加入了专项附加扣除范围之内,意味着上述支出可以依法在税前扣除。相比于之前,这次专项扣除项目明显增加,比如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也被纳入专项扣除,更关键的是费用扣除合理化有利于解决个税不公平。


  五、为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草案增加了反避税条款,明确了各种避税行为的违法性并赋予税务机关以合理方式调整的权利。草案还规定了避税行为的法律后果,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财税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主动追究偷、逃、漏税行为,真正将我国税改制度做的更加公平有效。


  作者:王瑞


  编辑:任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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