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买卖合同都会涉及到定金问题,我们知道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在交定金的时候往往都会让当事人出示定金收据,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
一、定金收据是什么?
定金收条和定金收据是同一个证明,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二、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合同就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
首先在法律中,定金分为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根据定金性质不同,定金收据的性质也有所不同,但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定金收据,定金收据只是支付定金的一个凭证,仅代表双方达成了定金合同,适用定金法则约束双方,即双方均同意自己违约的则丧失定金;收受定金方违约的,则双倍返还定金给支付方。
而我国民法中通常所说的合同则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但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合同内容才是合同双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具体依据。从形式上讲除法律要求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外,合同可以是书面,也可以是口头的。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
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合同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以上内容就是定金收据跟合同的区别在哪的相关信息,其中还涉及到了一些定金的注意事项。我们了解到在合同生效过程中,定金收据是有起到一定的担保作用,如果收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可要求双倍返还。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有关合同法的问题,可咨询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解,或电联:17343339219(微信同号)。